关于实施2007年职业培训五项计划和一项行动的通知

 

青劳社厅发〔200719

西宁市、海东行署、各自治州劳动保障局:

根据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和全省培训就业工作座谈会要求,为深入贯彻《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青劳社厅发〔200611号)文件精神,切实实施好“十一五”职业培训规划中提出的五项计划(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能力促创业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导航计划)和一项行动(技能岗位对接行动),现将2007年全省实施五项计划和一项行动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地,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地认真落实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总体目标和“十一五”职业培训规划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新增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政策、强化再就业服务、突出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和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等具体工作任务,狠抓落实。

二、结合实际重点做好职业培训工作五项计划和一项行动。

一是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带动技能劳动者队伍素质整体提高。2007年,培养1700名技师和高级技师,培养2400名高级工。重点依托各个行业和各类骨干企业,发挥职业院校基础培训作用,加快培养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是实施“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2007年对2.4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60%以上。组织动员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再就业培训、结合劳动力市场需求,进一步强化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

三是实施“能力促创业计划”,突出抓好创业培训。2007年对2000名城乡劳动者开展SIYB创业培训,其中:GYB培训1400人,SYB培训600人。要建立健全SIYB师资队伍,加强创业培训机构建设。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各项政策措施和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并突出各地的特色和特点。

四是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2007年配合农牧部门对6万名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开展职业培训。同时做好订单、定向式的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

五是实施“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2007年对2.6万人次进行通用工种鉴定,进一步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扩大职业技能鉴定的范围和覆盖面,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需求,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

六是在实施5项计划的同时,继续实施技能岗位对接行动,为劳动者培训后就业提供有效服务和大力支持。进一步强化就业信息对职业教育培训的引导和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岗位对接专项行动,做好信息沟通、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岗位见习、社会保障服务等工作。

三、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职业介绍中心、省劳动力信息网监测中心要充分发挥指导和示范作用,对各地的工作要给予及时的帮助、协调和指导,共同完成2007年五项计划和一项行动的各项目任务。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导航计划的主要计划指标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分解和组织实施;技能岗位对接行动由省职业介绍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主要以“阳光工程”培训计划为主,但各地必须将农民工进城务工定单定向培训任务的分解情况报省厅培训就业处备案。

四、各州、地、市劳动保障局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分配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详见附表),拟定本地区、本单位2007年实施五项计划和一项行动的具体方案,要围绕目标任务和工作项目,制定工作措施,把任务与措施结合起来,把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确保任务的落实。五项计划和一项行动的落实情况将作为年终效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各州、地、市和有关单位在420日前要将本地区、本单位实施五项计划和一项行动的方案报省厅培训就业处。

人:李远珍

联系电话:097161195116119752(传真) 

附件:2007年全省实施职业培训五项计划和一项行动任务分解表

〇〇七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劳动就业  培训计划  通知

  抄送: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省人才办,各州、地、市就业局,有关行业厅(局),中央及省属有关企业,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职业介绍中心,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青海省监测中心。

  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0742日印发
 

附件:

2007年全省实施职业培训五项计划和一项

行动任务分解表

地区(单位)

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

能力促创业计划

 

2.4万人

2000

GYB

1400

SYB

600

西 

13200

680

320

 

3800

300

100

  西

3500

320

120

 

1000

 

 

 

1000

60

40

 

500

 

 

 

500

 

 

 

500

40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