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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年再就业援助活动的通知 |
青劳社厅 函〔2005〕115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行署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今年初,全省各地普遍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在总结过去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现定于2006年元旦、春节前后在全省范围再次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活动时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共同努力。
二、重点服务对象
1、尚未就业的和已就业尚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2、尚未实现就业的并轨人员。
3、城镇零就业家庭有就业愿望的人员。
4、本地确定的其他需要帮助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工作目标
1、向每一位援助对象发放一份就业政策宣传资料。
2、帮每一位已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
3、为每一位急需就业的援助对象提供一套针对性援助服务。
四、工作内容
(一)送政策。将国家和我省再就业政策的主要内容印制成资料,免费发放到每一位援助对象手中,并针对尚未就业的“4050”人员、已就业尚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4050”人员、尚未实现就业的并轨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的不同特点,讲明讲透政策内容,说明享受政策的具体方法,使每一位援助对象了解适合于自身的政策内容和办理途径。
(二)送服务。为每一位急需就业的重点援助对象量身定制一份服务方案,针对其在求职就业、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和其他劳动保障政策方面的不同需求,确定具体服务内容,综合运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和其他劳动保障相关服务措施,提供针对性服务,并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跟踪各项服务措施的落实,使每一位援助对象切实得到再就业援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三)送岗位。开发并掌握一批适合援助对象的就业岗位,通过组织援助对象参加招聘活动,或个别介绍、送岗位到家等有效形式,使有就业愿望的援助对象了解岗位信息,帮助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在援助月期间落实再就业岗位。
(四)送补贴。各地对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4050”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逐一落实每一位援助对象的社保补贴,按照新政策增加医疗保险补贴。落实在社区工作的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岗位补贴,并结合工作业绩考核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当提高岗位补贴标准。对已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组织其申报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并帮助其落实社保补贴。对在公益性岗位上新安置的就业困难对象,全面落实新的社保补贴政策。
五、实施步骤
2006年再就业援助月从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月27日在全省统一开展。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6年1月1日至1月8日,主要开展调查摸底、开发岗位、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准备;第二阶段2006年1月8日至1月12日,主要为援助对象制定服务方案、印制宣传手册、开展职业指导、举办专场招聘会等活动;第三阶段2006年1月13日至1月27日,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分成若干小组,依托社区平台,走访服务对象,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补贴的上门服务活动。并做好活动总结,认真总结活动经验,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地要将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落实再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和2006年就业工作开局的大事,加强领导,统一组织,精心安排,抓紧抓好。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系统内各有关部门的协调组织,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广泛的支持与配合。
(二)结合实际,制定计划。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活动的具体工作计划。要通过家访等具体方式,摸清本地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尚未实现就业并轨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确定重点援助对象范围,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并创造性地开发一些新的工作措施,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三)保证资金,落实政策。各地要保证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所涉及的社会保险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的各项补贴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督查,保证实效。各地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省厅将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抽查,了解具体实施情况,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和省上各项就业政策及活动开展的具体内容,将政策措施和就业服务信息送到就业困难人员手中,并努力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统计,做好汇总。各地要认真做好援助月期间的各项统计工作,并于2005年12月底前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计划的摸底情况(附表1)报省厅,于2006年2月26日前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情况总结和相关统计表(附表2)报省厅。
联 系 人:张 明
联系电话:0971—6119831 6119752(传真)
附件:1、青海省再就业援助对象摸查情况统计表
2、青海省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劳动 就业 援助 通知
附件1
青海省再就业援助对象摸查情况统计表
州(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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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查情况 |
数量 |
其中: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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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确定的援助对象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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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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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①公益性岗位就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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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已享受社保补贴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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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灵活就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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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已享受社保补贴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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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尚未就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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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尚未就业的并轨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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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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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于2005年12月31日前报省厅培训就业处
附件2
青海省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情况统计表
州(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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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情况 |
数量 |
其中: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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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访援助对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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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放政策手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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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服务计划书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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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增落实援助对象再就业岗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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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落实的公益性岗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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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增落实社会保险补贴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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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①新增落实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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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新增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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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增帮助尚未就业的并轨人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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