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

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宋令文


  (转自《青海新闻网》,采访者:西海都市报记者)近年来,我省劳动保障部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就业再就业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在全省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大会召开之际,本报记者采访了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宋令文。
  问:2006年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
  答:2006年,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4045”人员实现再就业347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控制在4.5%以内,基本保持了就业形势的稳定。省内职业培训机构共完成各类人员职业培训7.7万人次,全省通用工种职业技能鉴定3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有2.5万人次。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28万人,支付岗位补贴3426万元,就业扶持政策的积极实施,有力地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问:为促进和扶持就业再就业,我省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把就业困难群体作为就业援助重点,在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上优先安排。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45”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45周岁以上。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最晚至2007年12月31日)灵活就业后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在申报就业后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为了鼓励扶持更多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继续实行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积极就业政策。对就业困难对象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在规定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力度。对就业困难对象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延期1次。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扩大贷款规模。
  问: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难点在哪里?
  答:从我省就业的现状来看,总体上讲,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仍然突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困难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难度大,就业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一是城镇每年需要安置就业的有十万余人,按经济增长保持两位数以上的速度计算,每年可安置5万人左右,仍有近一半的人员就业问题无法解决。二是就业结构不合理的矛盾明显。一些新兴的产业、行业需要的高素质人员供不应求,而多数下岗失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技能单一,再就业相当困难。三是新政策在执行中还存在基础工作薄弱、工作深度不够的问题,如小额担保贷款进展仍需加快,不少企业用工还待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千方百计、统筹协调,努力克服和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是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关键。
  新的就业矛盾逐步凸显。城镇新增长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进一步突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速度加快,这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继续做好工作。
  劳动力素质与岗位不适应的状况需要改变。部分产业、行业和技术职业需要的素质较高的人员供不应求,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较弱,就业能力亟待提高。
  问:今年我省在促进就业方面有什么新的打算?
  答:在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上迈出更大步伐。一是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2007年,培养1000名技师和高级技师,培养2400名高级工。二是实施“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2007年,对2.4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60%以上。三是实施“能力促创业计划”,突出抓好创业工作。同时,在全省大力开展创业宣传活动。2007年,对600名城乡劳动者开展SYB创业培训。四是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2007年,配合农牧部门对5万名进城务工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培训。五是实施“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2007年,做2.6万人次通用工种鉴定。继续实施“技能岗位对接行动”,为劳动者培训后就业提供有效服务和大力支持。同时,稳步推进失业保险工作。要不断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登记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并逐步实现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选择条件成熟的地区推进计算机管理的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