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让我们共同撑起一片天

  (2007年4月25日转自《青海新闻网》,作者:海东森林)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也是社会和谐之基。近年来,我省认真落实和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立足实际、统筹协调,着重做好城镇困难群体就业工作,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加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加强技能培训和劳动力市场建设,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完成了各项就业目标任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大数据,折射我省就业形势
  2006年,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13万人,“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347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从这3个数据中可以折射出我省就业的基本形势。
  具体看,实现城镇新增就业完成目标任务的104.46%;“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完成目标任务的104.46%;而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表明我省就业形势继续保持稳定。
  对此,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宋令文分析,主要得益于我省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有关就业的政策体系日益健全。省委、省政府对就业再就业工作高度重视,把扩大就业作为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目标,把新增就业人员和控制失业率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指标,协调深化改革与促进就业的关系,大力发展经济,扩大经济总量,特别是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我省新增就业拓展了广阔的空间。同时,在2003年和2006年,我省先后两次制定完善就业再就业政策。2003年制定了与国家资金管理、社保补贴、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相配套的14个政策;2006年在原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制定积极的就业政策,制定出台了与国家再就业政策资金管理、社保补贴、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等文件相配套的11个政策性文件,各地也先后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全省上下初步建立了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体系。新政策实施以来,各地积极落实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在具体政策落实过程中,各地还结合实际,提出了进一步发挥政策效应的一些建议,通过深入调研,并综合各地建议,对全省就业再就业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调整了培训补贴支付办法、再就业困难群体“4050”人员认定范围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大中专毕业生社区见习的意见等,使政策更好地发挥了促进就业的作用。
  另外,职业培训深入开展。2006年,省内职业培训机构共完成各类人员职业培训8.1万人(次)。其中,针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3.48万人(次),培训后再就业率为70%。实施能力促创业计划,广泛开展创业培训,发挥促进就业的倍增效应。开展创业培训2509人(其中SIYB规范培训60人),有1068人通过培训后实现了就业,就业率为42%。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全年培训农民工7万多人,其中开展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定向培训3508人(次),就业率为100%。实施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全面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和技能成才。全年通用工种鉴定3万人,有2.5万人经考试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实施技能岗位对接行动,为劳动者培训后就业提供有效服务和大力支持,有1万多名技术工人实现了岗位对接。

创业拉动就业快速增长的“引擎”
  从西宁市石煤公司买断下岗的王克勤2006年3月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事业,开办的青百便利连锁店让他当上了小老板。自从下岗后,一直空落落的,妻子也下岗了,女儿在上大学。他到处找工作,去打工,但最终没有干下去。他感叹,毕竟46岁的人了,能有多少适合自己的工作呢。在朋友的鼓励和帮助下,他凑了近10万元,开始了创业之路。现在,不但全家的生活问题有了着落,还安置了2名下岗职工。
  鼓励扶持社会劳动者自主创业,是我省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就业意义重大。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现代化大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虽然极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但吸纳就业的能力却有限,容纳就业人数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越来越显出它的巨大作用。
  据显示,到2005年末,全省个体经营户达14.7万户,从业人员25.93万人,占全省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25%以上,全国来讲,个体经营从业人员占到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总数的30%以上。我省个体创业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人数相对更少,鼓励扶持社会劳动力自谋职业搞个体经营,积极创办小企业,或者合伙创办小企业及劳动密集型企业,是我省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帮助社会劳动力实现充分就业的重要渠道,是通过他们创业的带动作用实现扩大就业倍增效应的需要。
  为此,我省努力推进创业工作,搭建服务平台,提供创业支持,培养创业人才,以创业促就业,实现创业促就业的倍增效应。2006年,我省新增创业个体户18099户,私营企业新增1496户,新增个体、私营企业的从业人员分别是36363人和34656人。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十分显著。
  省社科院经济学资深研究员王恒生说,创业促就业,是就业观念的根本性转变,也是21世纪发展的趋势。就整个社会而言,创业是发展之本、富民之本、振兴之本。政府通过鼓励创业,有利于激活全社会的创业细胞,进而增强群众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可以为青海的发展创造更多源源不断的财富,可以使人们在创业中认识互助合作的重要性,形成和谐的社会关系;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使人们各尽所能、各得其所,有效地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而且,和内地人口稠密、竞争激烈相比,青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王恒生说,从目前情况看,政府主导下的就业模式必须调整,这主要表现两个方面:一是行政事业单位人满为患,二是民营企业待遇太低,因此加大就业就要在鼓励创业上有所突破。
  再就业体现人文关怀
 4月17日,在城东区劳动就业局举办的“失业人员创业培训班”现场,前来接受培训的人员将教室挤得水泄不通,连走廊上都坐满了人,培训内容包括各类就业技能和自主创业搞经营的相关知识。该区2007年“失业人员创业培训计划”正式启动,眼下正接受培训的失业人员已达160余人。
  应该说,再就业工作中更多体现出的是温情和人文关怀。从总工会、妇联的各种促进活动到新闻媒体的热心关注,无一不是这种关怀的体现。2006年春节前后,全省集中实施了帮助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再就业援助行动”和帮助农民进城就业的“春风行动”;二季度,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新一轮再就业政策宣传行动,举办了“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各地全面推行“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理念,及时部署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能力促创业计划、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以及技能岗位对接行动等“5+1”计划行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提高了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各地在街道社区普遍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基层的同志们满腔热情、克服困难、不辞辛苦,深入家庭调查摸底、入户宣传优惠政策、开发社区就业岗位、组织开展再就业援助,使政策落实真正产生了实效。
  据统计,2006年,全省累计安置1972户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4045”人员实现就业3479人。其中,公益岗位安置1678人。对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求职的“4045”人员进行了一次以上的免费职介。同时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进一步得到落实,全省共为1.8万人减免各项税费2386.32万元,向270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59.6万元;支付社保补贴11034.77万元,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补贴2278.22万元,支付岗位补贴7291.47万元,支付职介补贴1422.7万元。就业扶持政策的积极实施,有力地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
 破解就业结构矛盾,我们任重道远
  湟源县城关镇万丰社区居民任国协承包青海藏羊地毯(集团)有限公司设在窑庄村的藏毯加工点和申中乡前沟村的藏毯加工点,还在万丰社区开了一处纺纱车间,这三个点解决了近150名农村妇女就业,窑庄村的66名妇女去年工资收入达到21.3万元。
  以青海藏羊地毯(集团)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成为我省就业的主渠道。据了解,目前,我省新增就业岗位的70%以上来自中小企业,我省第三产业就业人数一直呈快速增加趋势,2005年达到98.6万人,比2000年增加9万人,占就业人数的33.1%,2006年达到101.71万人,比2005年又增加3.11万人。
  但我省就业依然显示出结构性矛盾。
  一方面经济快速发展需要重化工产业支撑,而另一方面,高技术含量、自动化现代化使重化工产业在吸纳就业上日渐式微;
  一方面是一些新兴的产业、行业需要的高素质人员供不应求,而另一方面多数下岗失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技能单一,再就业相当困难。
  青海经济研究院院长李勇在谈到青海省产业政策对就业的影响时说,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成果显现,但就业结构总体趋向不尽合理。这要表现在第一产业的就业比重在不断增加,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呈降低趋势。同时工业产值增长较快,但各行业吸纳就业能力较弱。而第三产业增加值不断上升,但内部各行业的就业分布差异很大。进入21世纪以来,青海省的GDP年均增长12.2%,进入了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从某种程度上讲,虽然工业化水平提高了,但对带动就业作用不明显。因此,在发展资源密集型产业的同时,也应大力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
  他还指出,青海劳动力资源虽然比较丰富,但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合格人才并不多,在“剩余劳动力”背后是熟练技术劳动力和管理人才的高度稀缺。因此,培养市场实用性人才,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的技能和素质,对剩余劳动力合理配置,对于解决就业矛盾,促进经济和就业增长,是非常重要的。
  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教授王兰英也认为,我们应采取积极主动扩大就业的产业政策。在产业结构上,注重发展第三产业;产业类型上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企业规模上注重扶持中小企业;在经济类型上注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而对就业的结构性矛盾突出,她评价是劳动者技能不能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需要。主要表现在:就业岗位容量不够与劳动者就业不充分的矛盾并存。一是随着经济体制转变,所有制结构发生变化,就业渠道随之发生了变化;二是产业结构及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同量投资所创造的就业岗位相对减少。2000年以来,青海省经济增长保持12%的速度,就业增长率不到2%。一些新兴的产业、行业需要的高素质人员供不应求;三是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日益凸显。新增劳动力不但陷入劳动力供过于求的问题之中,而且也陷入专业技能与需求不相符的问题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