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青海新闻网》,作者:青海日报评论员)
就业是民生之本。去年,省政府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就业的政策,出台了11个与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相配套的文件,新的就业政策体系已基本建立,并进一步完善。一年多来,我省在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应当看到,由于我省发展相对滞后,工业总量小,特别是非公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数量少,造成就业岗位供给不足;再加上,有些就业再就业者创业意识淡薄,固守传统的“等、靠、要”思想,缺乏一技之能等等原因,我省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创业乃就业之基。要进一步做好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我们必须在积极促进就业政策落实的同时,通过不断更新观念,动员全民创业;广开创业途径,丰富就业形式;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服务等措施,大力推进创业,积极促进就业。
不断更新观念,动员全民创业。要充分认识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对于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青海的重大意义;要明确认识市场经济就是创业经济,自主创业是促进积极就业的必由之路;要使广大劳动者树立勇于创业的信念,努力学习和掌握善于创业的技能;要在全社会形成自主创业光荣、支持创业高尚的良好的社会风气。从而在我省形成弘扬创业精神,开拓就业之路,促进就业再就业的良性互动、可持续发展新局面。广开创业途径,丰富就业形式。我省经济快速持续增长,为各类社会成员创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大量的机会,创业者可以依据自身经济能力、专业技能以及个人的特长与爱好,开展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创业活动,开辟广阔的就业渠道。
同时,要提倡和引导劳动者不能简单地满足于一般性就业,而应当积极参加培训,优化自身素质,增强创业能力,进而提升创业的层次和规模,不仅解决自身的就业问题,而且争取为其他社会成员提供就业机会和岗位。
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服务。为劳动者创造良好创业环境,是推进创业、促进就业的重要条件。要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力度,深入开展全民自主创业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各级干部和群众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破除安于现状、小富即安、嫉能妒富的不良心态,倡导敢闯敢试、迎难而上、锐意进取的创业精神,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投身创业的时代风尚,营造崇尚创造、褒奖成功、宽容失败、善待他人的社会氛围,使想创业、敢创业、善创业、创大业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拥有了这样的大环境,我们一定能取得就业再就业的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