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劳动就业部门来我省洽谈劳务合作


http://www.qhmolss.gov.cn/   2008-5-13   青海省劳动保障厅信息中心

 

在青洽会召开期间,辽宁省就业局白局长一行11人来省进行劳务合作项目洽谈。随行人员有沈阳、抚顺、营口、葫芦岛市劳动就业部门负责人,在考察了我省劳务市场基本形势后,他们通报了辽宁省近年来经济发展,企业用工量骤增对劳务市场带来的变化。5月7日,省就业局召集营口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负责同志,就我省劳务输出和营口市用工合作召开了洽谈会。营口市就业局魏局长简要介绍了营口市情,营口是国家批准的第一批对外开放十四个沿海城市之一,是辽宁中部城市群经济区、辽东半岛沿海经济区和辽西沿海经济区重要组成部分,位处三大经济区交汇点,既享受国家沿海开放政策,又享受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政策,地理位置优越,港口优势突出,资源配置充分,经济发展较快,全市现有2个产业基地和12个工业园区。2007年,为解决部分企业招工难问题,市政府制定了《营口市解决企业招工不足问题的若干扶持政策》,营口市劳动保障局相应出台了《营口市解决企业招工不足问题若干扶持政策的操作细则》,对职业介绍、引进劳动力、岗前培训等作出了详细规定。2008年营口市共有18家企业面向社会招工,涉及工种有焊工、油漆工、装配工、冲压工、打磨工、辅助工、缝纫工、挡车工、捻线工、织布工、电熔镁砂工等40余种,约需劳动力5580人。
  根据2007年9月16日两省签订的《关于进一步开展对口帮扶扩大合作的协议》中“加强劳务协作,在符合劳务用工条件的前提下,辽宁省优先选用青海省劳务输出人员;青海省按照辽宁省的劳务用工条件,加强对劳务输出人员的技能培训”的协议,辽宁省积极为我省提供有关企业用工信息,宣传当地劳动保障等政策规定,为我省外出打工者提供优质服务。
        
  (稿源: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供稿   编辑: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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