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保障厅举办全省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伤保险培训班


http://www.qhmolss.gov.cn/   2008-5-6   青海省劳动保障厅信息中心

 

为认真贯彻《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08]15号)精神,胜利启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 保险,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坚定和用人单位参保工作,4月23日至4月24日举办了二期培训班,各统筹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中央驻青有关单位从事工伤保险工作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伤保险相关政策、标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工伤保险申报登记、缴费、待遇支付等工作流程及相关知识等。通过加强培训,保证了我省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伤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稿源: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供稿   编辑: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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