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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保障厅2007年度目标责任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总结
http://www.qhmolss.gov.cn/ 2008-3-3 青海省劳动保障厅信息中心

(3月3日,召开2007年度目标责任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大会)
根据《关于对2007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青考核字[2007]15号)精神,现将省劳动保障厅2007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超额完成2007年度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
2007年度,省委、省政府确定我厅的目标任务四项: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成招商引资5000万元.针对以上目标任务,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改善民生、构建和谐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维权工作,全面、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2007年,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认真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684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9.95%;四类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864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4.56%,“4045”人员就业3612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0.40%;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7%,控制在4.5%以内。就业再就业工作创造了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以来的最好水平。“民众创业战略”顺利实施;农民工技能鉴定创历史新高;对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全面推进并实行动态管理;劳务输出强劲增长,输出规模和劳务收入快速增长,成为就业工作中的几大亮点。一年来,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政策措施。2007年底,全省先后出台了16项积极就业政策。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围绕解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新生劳动力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充实、延伸、拓展和组织实施各项积极就业政策,积极实施推动创业促进就业的“民众创业战略”,上半年,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全省创业促就业工作会议,大力表彰了100名创业和吸纳就业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以此为契机,加大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得到较好落实。2007年争取国家支持就业资金3.9亿元,是历年来最多的一年。全省共为7021人减免各项税收857.6万元,为6665人减免各项收费269.85万元,向1584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2928万元;为再就业下岗失业人员支付各项补贴31449.54万元。其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38483人,支付社保补贴15393.2万元;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87430人,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补贴5070.97万元;城乡职业介绍134780人,支付职介补贴1895.6万元;为公益性岗位安置的18948人支付岗位补贴9089.75万元;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定向技能培训支出1200万元。通过就业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扶持政策促就业的积极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就业再就业。
2、深入开展职业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稳步推进职业培训“五项计划一项行动”取得显著进展。积极实施
“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加大技能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2007年末全省高级工达到5.01万人,技师、高级技师达到8734人,高技能人才新增3362人,技校在校学生1.2万人。大力推进“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全省对34492名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了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70%。实施“能力促创业计划”,全省完成创业培训1642人,培训后创业率超过60%。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全省培训农民工累计超过5万人,就业率90%以上;结合三江源地区生态移民特点和需求,采取订单、定向方式,培训当地农牧民1577人全部实现就业。实施“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成职业技能鉴定6.8万人次,其中农民工达到3.9万人次,创历史新高。实施“技能岗位对接行动”,强化市场就业信息对技能培训的引导作用,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不断完善服务,对城乡求职人员开展职业介绍超过8.4万人,成功率超过60%。
3、稳步推进就业援助制度,妥善解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问题。
2007年,全省集中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青洽会就业再就业招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五项专项活动,以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特困家庭、“4045”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为重点,以“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补贴”为主要方式,进行一对一就业援助,加强与省内外用人单位的岗位对接,同时,开发公益岗位,就业扶持和就业援助工作全面开展,取得积极成效。截止2007年底,全省累计调查认定零就业家庭6217户,已全部实现每户至少有一人就业,并提前完成“清零”目标,做到了“出现一户,援助一户、就业一户、稳定一户”,实现了对零就业家庭的动态管理。使就业援助工作取得重要突破,作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主要内容之一,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高度评价。
4、大学生就业工作探索出新的路子。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和就业,2007年在全省探索开展了大学生进社区见习活动,为大学生进一步了解社会,拓宽视野,转变观念创造了条件。加强和天津市的合作,开展了天津民企高校毕业生视频对接活动,开展了青海省劳动保障厅、天津市劳动保障局高校毕业生联合招聘会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积极探索大中专毕业生向省外输出就业的路子,取得较好效果,目前,第一批30多名大学生已走出青海赴天津工作。为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进行了有益的尝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5、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重要突破,农牧民劳务收入稳步增长。全省劳务输出工作呈现强劲增长的势头,全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突破98万人(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7%,劳务收入达30.9亿元,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省外稳定就业人员大幅度增长,截止2007年底,省外输出28.5万人次,已有90%以上实现了稳定就业,影响、带动和帮助一大批周围富余劳动力转变观念,提高技能,赴外务工。2007年重点加强和劳务输入重点省市的劳务协作关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劳动保障厅和北京、天津、山东三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签订了省际劳务协作协议,建立了劳务协作关系并组织开展劳务输出。目前,我省已和全国10个劳务输入重点省(区)建立省际劳务协作关系,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拓宽了空间、创造了条件、搭建了平台。省厅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和新疆、西藏等省区设立了8个劳务工作管理处,各州、地、市、县共在省外设立了180个劳务输出工作机构,组织、带动、引导农民工外出务工并为输出农民工开展维权服务和协调解决困难。同时,加快稳固的劳务输出基地建设,全省共建立了30多个定点劳务输出基地,并稳定地输出人员。使一大批农村劳动力学到了技术、提高了收入、实现了比较稳定的就业。加快培育和扶持劳务输出经纪人队伍建设,目前全省劳务经纪人已发展到6000人,组织输出劳动力超过15万人,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各地还注重劳务品牌的培育,以海东“拉面经济”为主,贵南藏族歌舞、湟中藏饰销售、大通保安等劳务品牌正在积极培育和健康发展。今年重点推出的“化隆拉面”品牌,在劳动保障部、河南省人民政府组织的全国劳务品牌展示交流会上,获
“全国优秀劳务品牌奖”,省厅获得全国劳务品牌优秀组织奖,对全省劳务品牌的培育产生积极的鼓励和推动作用。
(二)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加大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基数审核和加大清欠等工作力度,全年配合地税部门征收养老保险费24.03亿元,创历史最高。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7.69亿元。2007年,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大幅度提高和退休人员大幅度增加的前提下,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年为18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25.77亿元,社会化发放率持续保持在100%。连续十年实现了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青海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三)招商引资项目超额完成。根据省政府确定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厅党组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专门开会研究,提出思路,细化措施,明确责任,落实任务,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协调,与新疆康泰投资担保公司达成引资意向,协调其多次对青海东风模锻有限公司进行考察,最终促成对青海东风模锻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民营化改造,顺利完成了改制工作,并于2007年11月6日签订收购协议书。新疆康泰投资担保公司承诺从收购之日起陆续投入技术改造资金1700万元,流动资金4000万元,截止目前,资金已到位8270.425万元,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我厅招商引资5000万的目标任务。
二、全面完成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分工任务,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07年,在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考核任务的同时,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对我厅牵头办理的五项任务和配合有关部门办理的九项任务狠抓落实,得到了全面落实。与此同时,劳动保障部门自加压力,细化分解各项指标,调整增加了劳动保障部门自身考核的目标任务,通过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细化政策,狠抓贯彻落实,强化工作措施,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得到全面落实,促进了劳动保障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一)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已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各项政策逐步完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数逐年增加,社保基金运行平稳,保障水平稳步提高。2007年,社会保险制度建设、扩面征缴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三项重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1、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积极推进。2007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把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取得明显成效。
——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完善。在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2007年,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在2005、2006年连续两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之后,又从2007年7月1日起,再次为全省16.9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提高了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08元,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192元,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同时,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从2006年12月1日起对全省企业离休人员增加了月人均272元的生活补贴。通过三年连调基本养老金,不但使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得到较大幅度提高,基本生活的保障力度明显加强,保障水平明显提高,而且使企业退休人员不同群体之间养老金待遇差距过大、退休早人员养老金偏低的突出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化解了很多社会矛盾,社会公平得到较好体现,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通过三年连调以及今后三年继续调整基本养老金,我省的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健全并正常运行。同时,大力推进企业年金工作,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步伐不断加快,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取得较快进展。
——失业保险平稳运行。失业保险基金积极发挥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及促进就业的作用。全年征缴失业保险费1.6亿元,支出失业保险基金0.55亿元,共为1.96万人发放了失业保险金,为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积极探索失业保险基金在促进就业方面的试点取得初步成绩,积累了重要的经验。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稳步推进。全年共收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1.75亿元,基金支出8.65亿元,保证了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提高了医疗保险基金的保障能力。研究出台了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执行药品通用名和支付标准的实施意见,扩大了参保人员的用药范围,提高了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07年9月,全面启动了西宁、格尔木和德令哈三个城市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国家试点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截止年底,三个试点城市参保人数达26.18万人,参保率达到71%以上,并从9月1日起正常支付医疗保险待遇。共征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1967万元,支付医疗保险待遇149.21万元,6316名城镇居民首次享受了医疗保险待遇,使社会保险和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到城镇居民,得到了参保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高度评价。
——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全省征收工伤保险费6200万元,为4272名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支付各项待遇3900万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研究出台了《青海省省级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试行)》并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劳动能力鉴定新标准实施工作,使新标准在全省得到较好运行。调整提高了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标准,从2007年7月起,对2006年前的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享受的长期待遇进行了调整提高,在原发放额的基础上,将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90元、70元和90元,切实保障了工伤职工的权益,提高了保障水平。完善补充和修订《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范本》,对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更趋规范,服务不断改善。研究拟定了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办法,已报省政府审批,从今年起将建立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以切实解决我省部分州、地工伤保险基金保障能力脆弱的突出问题。通过积极工作,全省大中型煤矿、非煤矿山和建筑企业已基本纳入工伤保险。同时,协调青海煤业集团从2008年起纳入工伤保险,使该企业久拖不决的参加工伤保险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消除了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
——生育保险继续在西宁试点,参保人数7.1万人,全年征收生育保险费837万元,支付生育保险各项待遇422万元。
2、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全省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上半年,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全省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工作座谈会,全面部署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与此同时,积极协调省人大、省政协牵头,工商联积极配合,分别召开具有非公有制企业主身份的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保扩面工作座谈会,促进这些企业带头参保,产生积极的反响。省劳动保障厅对各州地市劳动保障局实行社会保险目标责任制,自加压力、知难而进,在年初确定扩面目标的基础上,又平均增加15%的扩面任务。为顺利完成目标任务,积极协调,取得省政府大力支持,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意见》,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采取积极措施组织实施,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和行政执法力度,通过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做工作,通过改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机构条件、增设窗口和改进服务等措施,使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五大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数突破200万人。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以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全省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到65.4万人,其中扩面增加参保职工3.6万人。失业保险以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为重点扩大覆盖面,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员达到34.72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通知》(国务院5号文件)精神,组织实施《青海省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指导意见》,督促各统筹地区加强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积极研究解决困难企业参保难的问题,使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逐步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70.1万人,其中农民工3万人。工伤保险在巩固煤矿企业参保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非煤矿山和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全面开展工伤保险“平安计划”,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实际,明确了我省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及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方式和缴费办法,有力地推动了建筑企业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全省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单位达2518家,参保人数达26.3万人,其中农民工3万人。
3、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不断加强。深入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生命线、高压线”意识,使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成为全省社会保险系统的共识。成立了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及工作机构并开展工作。建立和完善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制度,部署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自查和抽查,加强了对州地市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检查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专项检查,严格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责任制,加强征缴管理和预算管理,保证了各项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妥善解决国家审计署2006年在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归还社会保险基金2300多万元。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就业资金和五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了全面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就业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范、使用合理,没有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取得突出成绩。在加强全面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突出重点,在全省社保系统建立了定时、规范、监控有力的养老、工伤、生育三大险种基金的电算化网络管理,实现了省级集中监控和各地区分级运作的网络管理模式,从管理体制上堵塞各地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漏洞。使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大大增强。
(二)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执法维权取得重要进展。2007年,积极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取得明显成效,全省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大幅度提高,截止2007年底,全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率达到78.7%。建立和大力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取得显著进展,2007年当年已覆盖全省所有国有企业,并向各类非公企业和用人单位延伸。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稳步推进,全省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各类企业达800多家,职工达19万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逐步健全。定期调查发布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预测预警,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了科学依据。认真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使最低月工资和小时工资标准得到较好执行,切实保障了劳动者劳有所得的基本权利。
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加大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力度,执法维权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开展了劳动用工年检、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使用童工、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等专项执法行动,特别是2007年7月,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城乡所有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做到了不漏一户、不留死角,以此为契机,对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公企业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和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依法进行纠正并督促、责令整改,对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起到重要推动作用。与此同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重点检查了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参加社会保险和收取劳动者各类风险抵押金等劳动用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省累计查出拖欠农民工工资3.2亿元,已清偿3.1亿元,清欠率达到96.9%,其中,2007年当年清欠3118万元,清欠率达到99.3%。加强劳动保障争议处理机构建设,推行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简易程序,积极受理和及时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行政取得新进展,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突发性事件取得积极效果。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把处理信访突出问题作为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的一个重要抓手,在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仔细排查,分类指导,使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使一些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化解了社会矛盾。加强对突发性事件的预测预防,对苗头性的群体性事件提前介入,使一些群体性事件得到预防和化解。同时,省劳动保障厅作为省维稳领导小组社会保障问题小组牵头单位和职工安置小组、军转干部小组的成员单位,定期梳理、排查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深入基层做好政策解释和协调处理,积极主动地做好维稳工作,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
总之,经过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劳动保障事业不仅全面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而且在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招商引资四个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同时,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协调劳动关系、清理拖欠工资支付和劳动执法维权工作实现了重要突破,成为2007年劳动保障工作的“四大亮点”。
三、机关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
劳动保障部门承担着全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资收入分分配、劳动关系协调及劳动执法维权的重要职责,每一项工作不仅关系到全省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局,而且关系广大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民生、关乎民要。因此,加强劳动保障部门机关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显得至关重要。2007年,厅党组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以及“作风年建设”的要求,先后三次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布置全厅的党建工作,并经常听取机关党委的汇报,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及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班子建设,增强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007年,厅党组把坚持理论学习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手段,创新学习方法,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在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做到学研结合、学以致用,努力使理论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坚持中心组学习,带动各党支部学习,开展各种研讨和学习班,提高班子、个人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全年党组中心组学习17次。通过学习特别是系统深入地学习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提高了领导班子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的能力,增强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使班子、个人思想观念、作风建设有了根本好转,保证了各项劳动保障业务目标任务的完成和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党员先进性教育经常性活动,结合班子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了相关制度。建立完善党组织建设长效机制,把加强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作为发挥好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基础工作常抓不懈,把加强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不断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厅党组班子和各党支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拓展和创新党建工作新思路。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教育中,把党员先进性教育经常化,使党员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党员立足本职工作,在各自岗位创先争优,起先锋带头作用。同时,创新管理机制,推行党员承诺制,把党员模范作用具体化,各支部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的特点,向全体职工承诺,根据党员担负的本职工作,有针对性地定出工作目标,提出具体要求,使党员对自己应做的工作心中有数,方向明确,表率作用落实到工作实处。党支部目标管理进一步得到落实,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机关党委对支部工作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较好地发挥了党支部的基础作用。结合十七大精神的贯彻落实,机关党委、省职介中心把活动党员管理和转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开展了“我为托档党员找组织”活动,将2000年以来先后在省职介中心托档的550名下岗、失业、退休党员寻找所在单位和社区党组织,并陆续将托档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到其所在社区、新就业岗位、省内外居住地党组织。
(三)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促进机关行风根本好转。2007年,把作风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通过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有了明显改变。厅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基层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劳动保障工作。同时,召开以加强和改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开展了谈心活动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全面推行公开承诺制,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结合自己的业务工作,提出了承诺事项。在窗口单位开展争创“文明岗”、“文明示范岗”活动,制定和完善了文明岗位工作规范和相关制度,促进了全厅党员干部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化、公务行为文明化,也成为全省行风建设工作中的一个亮点。省社保局在全省社保系统开展了以“树社保新风,塑社保形象,立社保品牌”为主旨的争先创优活动,6月初在格尔木召开了全省社保系统争先创优经验交流会,树立了10个优质服务窗口单位,5名优质服务标兵,16名争先创优先进个人。我省劳动保障系统有7个单位被劳动保障部授予“优质服务窗口”单位。
(四)加强劳动保障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劳动保障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通过举办培训班和推行承诺制等形式,加强素质教育,使劳动保障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2007年省劳动保障厅与省行政学院联合举办全省劳动保障业务培训班,对州、地、市劳动保障局的负责同志进行了全面培训,使他们的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同时,举办多期各种类型的劳动法律法规培训班,使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得到提高,树立了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五)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作用,促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厅党组高度重视和加强对工青妇群团组织的指导,支持帮助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各项活动,厅工会认真落实职工的休假制度,关心职工的身体健康,上半年,组织举办了“迎奥运、建和谐”职工趣味运动会,得到了省直工委领导的肯定。共青团组织积极配合省直团工委开展的“青年读书活动”,并被省直工委评为优秀奖。厅妇委会紧紧围绕劳动保障工作,坚持“党政所需,妇女所急,妇联所能”的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为女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开展各类活动,“三八”妇女节期间召开了座谈会,组织全厅妇女进行了妇科体检。得到了省直工委、厅领导和广大职工的认可。通过这些活动,展现了干部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促进了机关的团结和谐。
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绩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全厅各项劳动保障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厅党组按照上级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常抓不懈。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厅党组重要工作日程。年初精心布置,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学习中纪委、省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精神,明确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提出具体要求,为做好全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强化廉政意识教育。在党员干部特别是处以上干部中开展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使全体党员增强责任感和自律意识。今年,共组织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学习3次;同时,组织全厅干部职工观看了电影《公仆》,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受教育。三是充分利用我厅局域网的便利条件,开辟廉政教育专栏,要求各处室(单位)随时通过网络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驻厅纪检组和厅机关纪委随时更新内容,以方便各处室查看。四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活动结合起来,寓思想教育于文体活动之中,根据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在全体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了廉政文化宣传月活动,“廉洁从政警保存格言”征集和积极参加由省直纪工委组织的“廉政书画”展活动,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推动了全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五是重视、支持驻厅纪检组的工作。利用驻厅纪检组编发的《廉政钟声》和《廉政手册》等内部学习宣传刊物,定期将一些群众关注和需要提醒党员干部注意的信息及时印发给党员干部,受到了普遍好评。
(二)强化责任意识,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落到实处。厅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被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检查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民主测评办法》,在由驻厅纪检组、厅机关党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厅机关各处室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各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使我厅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检查考核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下发了《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对全厅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作了责任分工,并且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三是认真贯彻省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上报情况。在认真贯彻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2007年全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重要工作及分工实施意见的通知》,对2007年厅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使全厅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取得了实效,保证了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洁。
(三)强化对重点岗位和部门的监督,确保基金和干部的安全。针对劳动保障部门服务面广和管理资金多的实际,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突出对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控,实行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一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劳动保障工作涉及的难点和热点较多,许多工作直接与群众打交道。因此,厅党组始终把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对待。制定严格的服务规范,公开工作程序、政策依据、审批权限,主动接受监督,及时改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群众的好评。与此同时,围绕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使机关工作效率和质量明显改观。二是强化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重点是对基金管理和使用加强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督促整改,确保了劳动保障各项基金、资金的安全运行。三是严格执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处级干部和财务人员工作调整时,均按有关规定安排离任审计。同时,继续完善和健全并落实全厅处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严格执行《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厅机关处以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和诫勉制度》、《青海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青海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四是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上报审批、备案、公示、组织考察、民主测评、民主推荐、试用期等一系列制度,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仅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也树立了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2008年,我们将继续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十一届三次全委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努力使全省劳动保障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稿源: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供稿 编辑: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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