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新起点 顺应新期待 按照新要求

我省劳动保障工作2008年力求实现三大突破


http://www.qhmolss.gov.cn/   2008-1-7   青海省劳动保障厅信息中心


  

2008年1月7日,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省委常委、副省长徐福顺,省人大副主任李玉兰,省政协副主席仁青安杰和省政府副秘书长徐连生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徐福顺副省长发表讲话,省劳动保障厅厅长纪仁凤作工作报告。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委会精神,认真总结2007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深入分析当前劳动保障事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安排部署2008年劳动保障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对获得2006—2007年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称号的7家单位颁发奖牌,对全省劳动保障综合工作的4个先进地区和4个单项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进行表彰;省劳动保障厅与各州地市劳动保障局签订2008年目标责任书。确保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肩负起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历史使命,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使全省劳动保障工作在2008年实现新的突破。
  徐副省长在讲话中代表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了2007年我省劳动保障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强调要正视当前劳动保障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劳动保障工作放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要求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构建规范、有序、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加快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分配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继续深入落实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各项政策措施,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青海做出更大贡献。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纪仁凤同志在工作报告中指出,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省劳动保障系统立足新起点、顺应新期待、按照新要求,努力实现2008年劳动保障工作取得新突破的重要一年。她强调,2008年我省劳动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是:“围绕一个中心,贯彻两部法律,推进三大突破,落实四项加强”,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个中心,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努力推进就业再就业、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劳动者维权工作实现新的突破,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和维稳工作,加强劳动保障队伍建设。其中“推进三大突破”的主要目标是:
  第一,以贯彻实施《促进就业法》为契机,继续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努力实现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新突破。2008年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是: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1万人; 四类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5万人,其中“4045”人员实现再就业3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00万人(次),劳务收入超过30亿元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实现动态为零目标;城镇新生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培训2.4万人,创业培训600人,农牧区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5万人。
  第二,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实现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新突破。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是党的十七大确立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普惠民生的历史任务。2008年,我省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将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养老保险重点要以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加大扩面力度,参保人数达到67万人。失业保险以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为重点,扩大覆盖面,参保人数达到35.4万人。医疗保险要重点研究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达到72万人。加快推进城镇居民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基本医疗保险步伐,三个试点城市参保率达到80%以上,并积极争取扩大试点范围。工伤保险扩面要以建筑业、非煤矿山等农民工集中的行业为重点,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参保人数达到28万人,其中农民工3.5万人。生育保险在试点基础上,全面启动改革。
  第三,切实抓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努力实现劳动保障执法维权工作的新突破。要加快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创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要结合《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全面促进各类企业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落实“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 力争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要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继续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指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逐步建立职工工资和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机制,使企业职工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2008年,要适时提高全省最低月工资和小时工资标准。要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突出重点,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扩面、劳动者工资支付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推动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稿源: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供稿   编辑:陈辉)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