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保障厅传达学习省委领导指示精神

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劳动保障工作新思路


http://www.qhmolss.gov.cn/   2007-11-22   青海省劳动保障厅信息中心


  11月14日,强卫书记在听取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等五部门关于民生工作的汇报后作了重要指示,11月16日,省劳动保障厅主要领导及时向省政府主管领导作了汇报。11月18日、20日,省劳动保障厅分别召开厅党组会议和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研讨会,及时传达学习强卫书记的重要指示,并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对发展劳动保障事业,加快以解决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新要求,认真研究和谋划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劳动保障工作发展思路,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党组书记、厅长纪仁凤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强卫书记关于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我省劳动保障工作实际,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立足我省实际,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在援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社会保险扩面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五个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一是要继续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按照城乡统筹就业的思路,进一步完善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市场就业机制,不断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进一步加大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措施落实力度,继续推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促进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创业。要重点在解决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群体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上取得突破,通过完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对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单亲困难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积极帮助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带动就业,逐步形成对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群就业的长效援助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在实现各类就业困难人群稳定就业基础上逐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要在技能培训上实现新的突破。拓宽思路,拓展政策,加强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牧区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失业人员和农牧区转移劳动力的择业和从业能力。要在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上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加大劳务输出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拓宽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输出收入,逐步使劳务收入成为农牧民增收的主渠道。
  二是进一步加快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以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为契机,通过健全和完善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政策措施,在各项社会保险扩面方面实现新的突破,要以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及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为重点,大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逐步将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纳入社会保险范围。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加快健全政策体系,力求在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上取得成效。探索建立农牧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认真总结试点基础上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力争使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覆盖和惠及更多的城乡劳动者。
  三是加快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积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保证《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在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切实取得新的突破,确保广大劳动者实现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促进劳动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和谐青海建设。
    
  (稿源: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供稿   编辑: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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