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法律精髓 做好实施准备

我省举办《劳动合同法》培训班


http://www.qhmolss.gov.cn/   2007-11-8   青海省劳动保障厅信息中心


  为深入领会和掌握《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为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劳动合同法》做好扎实的准备工作,10月29日—11月2日,省劳动保障厅在西宁举办了《劳动合同法》培训班,来自部分县(区)劳动保障局负责人,省属各企业集团公司,中央驻青企业和其他各类企业的人力资源负责人、劳资人员、工会干部280余人参加了培训。
  开班仪式上,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张艳山同志就准确把握《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实质,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提出了要求:一是做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要把签订劳动合同作为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明确用人单位是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主体,不签订劳动合同就是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加强指导、动态管理。典型引导和监督检查等有效手段,确保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二是做好劳动工资、劳动关系、劳动维权工作。劳动工资、劳动关系和劳动维权工作是劳动保障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完成劳动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我们要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大维权执法工作力度,服务和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三是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各地区、各企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做好清欠和兑现工作,依法维护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培训班上,省劳动保障厅工资处、劳动监察处的有关人员就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操作实务进行了专题讲座。(本期由厅工资处供稿)
    
  (稿源: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供稿   编辑: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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