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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举办《劳动合同法》培训班
http://www.qhmolss.gov.cn/ 2007-10-8 青海省劳动保障厅信息中心
为使全省劳动保障和工会系统相关人员更好的了解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准确掌握其法律规定,提高执行《劳动合同法》的能力和水平,做好《劳动合同法》相配套政策的出台工作。9月27日至28日,省劳动保障厅和省总工会在省委党校举办了《劳动合同法》培训班,各州、地、市劳动保障局、工会负责人,从事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的负责人,部分产业工会主席,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80余人参加了培训。
开班仪式上,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张艳山同志就深刻理解《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实质,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学习的自觉性,抓好内外部培训,按照深、专、精的标准,成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行家里手;二是会同工会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结合《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将推行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以及社会保险扩面作为重点,深入用人单位查看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培训班上,厅劳动工资处、仲裁办、劳动监察处及工会干校的有关人员就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深刻领会《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实质和操作实务进行了专题讲课。培训班结束后,省总工会副主席刘西昆同志作了总结。
(稿源: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供稿 编辑: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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