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http://www.qhmolss.gov.cn/   2007-10-29   青海省劳动保障厅信息中心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做好我省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决定,自2007年10月22日至2008年1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这次活动主要检查各类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重点是使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农民工工资、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情况、执行青海省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参加各种社会保险情况、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情况。
  此次检查要求各级劳动保障、建设、公安、工会组织从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建设和谐社会主义的高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劳动保障厅、建设厅、公安厅、总工会成立专项检查协调领导小组,确定总体检查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加强劳动保障、建设、公安、工会、人民法院、工商、交通、水利等部门的配合,严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和不参加社会保险等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理。(劳动监察处供稿)
    
  (稿源: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供稿   编辑: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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