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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津两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签订合作协议
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
http://www.qhmolss.gov.cn/ 2007-8-28 青海省劳动保障厅信息中心
8月27日,青海省劳动保障厅与天津市劳动保障局在西宁召开了两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会后,签订了两省市合作协议书。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在为天津市经济发展服务的同时,促进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村劳动力向天津市有序转移就业,这将为我省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和农民转移就业开辟新的渠道。
在座谈会上,省劳动保障厅纪仁凤厅长介绍了我省就业工作情况,她认为:我省高校毕业生的专业与天津企业需求仍存在差距,天津企业迫切需求的工科高学历高技能人才,在青海就业也不难,关键是要找准双方合作的切入点,扬长避短,突出解决好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她认为:这次联合招聘会是双方合作的良好开端,此后,要建立长期合作交流的工作机制。她要求我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抓紧掌握我省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性别、人数等结构情况,及时与天津对口单位沟通信息,使我省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和农村劳动力能够持续不断地到天津去就业。
天津市劳动保障局于茂东副局长介绍了天津市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特点和劳动力市场供求情况,表示欢迎我省向天津输送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和普通生产工人。
座谈会后,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根据天津市劳动力市场需求和青海省劳动力资源情况,按照“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遵循市场就业规律,运用信息引导、工作协调,引导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村劳动力按转变择业观念,按需有序向天津市转移就业。
(稿源: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供稿 编辑: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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