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青海15家民营企业家向全省同仁发出倡议书


http://www.qhmolss.gov.cn/   2007-7-18   青海省劳动保障厅信息中心


  在7月16日由青海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工作座谈会上,15家民营企业的代表,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着眼把企业的利益与国家的利益、社会的利益、企业员工的利益结合起来,做到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向全省民营企业家发出题为《关爱员工,实现双赢,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做贡献》的倡议书。倡议书概要是: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重新审视企业发展战略和投资观,把握好企业自身的发展与国家和社会发展间的关系,把企业自身的发展融入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发展中来。按照“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和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发展企业,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纳税、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二、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要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和谐稳定的新型社会主义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立规范的劳动用工和工资分配制度,依法确保员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并及时足额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断改善劳动环境,健全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预防和杜绝重大工伤事故,保障员工的人身健康和安全。
  三、积极创建学习型组织,开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主题文化活动。要把学习型组织的管理理念引入企业,在企业员工中广泛提倡学习的风气,为员工创造在企业学文化、学技术的条件,鼓励员工争当学习的模范,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用人才活力激发企业健康发展,努力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同进步。
  四、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作用。要通过工会组织,建立起企业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依法建立平等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建立与企业相适应的民主管理制度。
    
  (稿源: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供稿   编辑: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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