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劳动保障系统部署整治非法用工

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http://www.qhmolss.gov.cn/   2007-7-3   青海省劳动保障厅信息中心


  7月2日,省劳动保障厅召开全省各州地市劳动保障局长和劳动监察部门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通知、国家9部门方案和省委、省政府会议纪要,迅速对我省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作出全面部署。
  自国务院转发劳动保障部等9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和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后,省委、省政府对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十分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发了会议纪要,决定从7月初至8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此项行动的牵头单位省劳动保障厅立即行动,提前安排召开了这次会议。在当天的会议上,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劳动保障厅厅长纪仁风在阐明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原则、任务、时限的同时,明确强调,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各地区劳动保障部门的一把手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和一个主管业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排查,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留死角,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同时,劳动保障部门还要重点检查非公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等,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促进劳动保障各项工作进展,以实际行动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作出积极的贡献。省厅要求各地区要在5日内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每10天报告一次检查情况;7月中旬,省上9部门将联合派出专项行动督查组,分头深入各地区、各企业进行检查,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引向深入,
  在当天的会议上,劳动保障厅副厅长张艳山在对这次专项行动进行具体部署时,要求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重点做好的四项工作:一是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二是严肃处理,绝不手软;三是善后安置,建立健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四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稿源: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供稿   编辑: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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