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劳动保障厅开展〈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青劳社厅办发〔2007〕26号

西宁市、海东行署、各自治州劳动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为了做好《劳动合同法》和《促进就业法》的普及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我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青劳社厅函〔2007〕228号)要求,我们制定了《省劳动保障厅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方案安排,做好两法宣传月活动。
  附件:省劳动保障厅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方案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普法 宣传 方案 通知
 抄送:存档。
 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07年12月12日印发

附件:

      省劳动保障厅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方案

  按照我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为了做好厅系统的宣传月活动,推动全省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厅系统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由宋令文副厅长总负责,厅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和配合,有关处室分工负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好宣传月活动。
  二、活动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举行青海省《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12月16日,举行“青海省开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暨再就业援助月启动仪式”,邀请省委、省政府领导出席并讲话,组织西宁地区劳动保障系统职工和有关部门、企业积极参加活动仪式,组织劳动保障和工会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现场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发放两法宣传资料,同时,开展就业再就业现场招聘会活动。
  职责分工:活动仪式的筹备和组织由培训就业处负责,工资处、劳动监察处参与和配合,新闻宣传报道由厅办公室负责。
  (二)举办《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培训班,将两法培训从本系统扩大到企业。在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两法培训基础上,举办若干期中央驻青企业单位以及参加省级统筹单位负责人和劳动保障机构工作人员两法培训班。
  职责分工:举办培训班由工资处牵头组织,培训就业处参与,厅办公室配合。
  (三)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和其他各种载体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
  1、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前后,由厅领导邀请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宣传"两法"颁布实施的意义,号召全省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职责分工:电视讲话稿由培训就业处牵头起草,工资处配合,厅领导审定。
  2、在青海日报上分别发表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厅领导署名文章。
  职责分工: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的署名文章由工资处撰写,《就业促进法》的署名文章由培训就业处撰写,文稿经厅领导审定后,由厅办公室负责协调刊载发表。
  3、在青海省劳动保障厅网站和青海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网站开设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专栏。
  职责分工:厅网站专栏宣传的组稿、编辑和信息维护由厅办公室负责,青海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网站专栏宣传的组稿、编辑和信息维护由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监测中心负责。
  4、就有关宣传贯彻两法问题,由厅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接受青海省电视台、青海省广播电台采访,发表谈话。
  职责分工:安排协调采访事宜由厅办公室负责。
  5、编写两法宣传公益短信,在12月下旬至2008年1月上旬向全省移动和联通用户发手机短信,扩大两法宣传覆盖范围和影响。
  职责分工:短信编辑策划和实施由培训就业处牵头,工资处配合。
  6、厅机关和厅属各事业单位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栏开展两法知识宣传,各经办机构在办事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发放《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知识百题问答及其他宣传资料,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在办事服务大厅或办事服务场所张贴两法宣传画。
  职责分工:本项活动由厅办公室协调落实。
  (四)举办全省《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知识大赛。2007年12月底,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举办全省《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知识大赛。
  职责分工:本项活动由“青海省《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知识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五)组织两法宣传“三送”活动。向本厅负责管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劳务输出服务和派遣工作机构、参保单位免费发送《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百题问答、两法宣传张贴画,向本厅负责管理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免费发送两法辅导讲座光盘。
  职责分工:具体发送工作由培训就业处和省就业局负责。
  (六)2008年1月,组织厅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普法考试。
  责任分工:由厅办公室具体安排。
  三、宣传活动保障
  (一)为保障宣传月活动的有效开展,厅办公室可以为有关处室和单位组织宣传活动订购和提供《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百题问答、两法宣传张贴画、两法辅导讲座光盘,有关处室和单位还可以根据宣传活动的实际需要,自行编印和自行组织订购两法宣传资料或用品。
  (二)宣传活动中需要与新闻媒体联系的,原则上由厅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处室和单位也可以自行联系。
  (三)宣传活动中需要使用车辆、安排文印、印发通知、联络协调、人员调剂以及其他事项自行安排解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通过厅办公室协调解决。
  四、监督检查和总结汇报
  (一)各有关处室和单位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认真做好各单项活动的筹划和组织实施,工作情况以及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厅领导请示汇报,保障宣传月活动和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2008年上旬,由厅办公室牵头,对有关处室开展两法培训情况、法律“三送”情况、经办机构开展宣传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宣传工作的落实。
  (三)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有关处室和单位以及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要根据职责分工,将开展宣传活动和完成任务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明年1月20日前报厅办公室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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